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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Firefox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相关规定,并根据本年度学生评优工作的实际需要,学校决定在近期首先启动本年度“创新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2014-2015学年度在北京大学学习且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创新奖”评选采用申请推荐制,成果的有效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人需参加本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并取得合格成绩。
(2)申请人需在学术科研、社会活动、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2.各类“创新奖”评选条件
学术类“创新奖”
申请人需在上一学年度以北京大学学生身份取得以下一项或多项学术成绩:著或合著学术著作;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在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专利;其它学术成绩。
社会活动类“创新奖”
申请人需在上一学年度担任社会工作或组织、策划社会活动,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或为学校赢得很好的社会声誉。
文艺类“创新奖”
申请人需在上一学年度的省市级文艺比赛中,获得个人第一名,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团体第一名;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团体前三名。
体育类“创新奖”
申请人需在上一学年度的全国性比赛中(不含邀请赛)获得个人前三名,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团体前三名;在大型综合性全国运动会中获得前八名,或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团体前八名。
三、初评程序
1.个人申请及单位初评
“创新奖”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创新奖”申请表(附件1),并就创新成果提供证明材料。
申报学术类“创新奖”的学生,直接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学生奖励评审小组提出初评名单;社会活动类“创新奖”申请人,须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由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等单位组成的初评小组提出初评名单;文艺类“创新奖”申请人,须向艺术学院提出申请,由艺术学院提出初评名单;体育类“创新奖”申请人,向体育教研 部申请,由体育教研部提出初评名单。
申请社会活动类、文艺类和体育类“创新奖”者,应同时经所在院系同意方可申请。
2.校奖励评审委员会审核
3.校长办公会批准
四、日程安排
请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申报学术类“创新奖”的同学:
1、在2015年9月10日(周四)中午12:00前,将“创新奖申请表”(附件1)、“创新奖自评表”(附件2)以及相关材料发送至pkulizhe@pku.edu.cn,所有材料都需要详细电子版本;
2、暂不需要学年成绩单,不需填写推荐人意见、院系意见;
3、申请材料请统一打包,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均为:本科生/研究生+姓名+学号+创新奖。9月10日下午16:00前,将统一回复申请同学,确认收到申请信息。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没有收到回复信息,请拨打62757032确认申请情况。
学院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通知获得推荐的同学提交纸质版本。
申请社会活动类、文艺类和体育类“创新奖”者,请直接向相关单位申请。
联系人:李喆 电话:62757032
相关附件:/upfile/file/20150907114214_542725_60556.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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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3日